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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培训管理制度

  职 工 培 训 制 度

  1. 培训要求:

  每个职工有权利且有义务接受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,按照从事工作岗位的要求,提高理论知识及实际能力,确保产品质量的需要,,确保能胜任所在职位的工作。

  二、培训职责

  1、事务部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,确保计划的正常进行,并建立和保存培训记录。

  2、各部门经理协助提供条件(人员、场地、工具等)并对培训有效性进行验证。

  3、各部门经理负责制订部门培训计划,并负责实施,事务部进行监督管理。

  三、培训类型

  培训的形式包括:岗前培训、日常培训、计划外培训。

  1、岗前培训

  岗前培训是指对新进人员和岗位变动的人员上岗前的培训。由各部门负责人指派和聘请有资格或有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。

 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学习公司规章制度、质量方针、质量目标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和生产技术、检验技术、安全卫生知识等。

  2、日常培训

  日常培训的内容包括各类专业知识和技能、质量体系文件、管理知识、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和员工对质量目标达成起重大作用意识的培训等。

  3、计划外培训

  由需求部门向事务部提出,由事务部汇总,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,报总经理批准,事务部联系培训机构并作相应的培训记录。

  4、特殊工种的培训

  由事务部负责组织对电工、物资管理工、检验员等技能的培训(包括委外培训),培训后根据考试成绩,合格者评聘到相应的岗位。

  四、培训记录及考核

  事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,培训前准备好教材,联络授课老师安排场地及相应工具等,组织培训时,参加培训人员须填写《培训签到表》,统一由事务部建立培训档案。

  各部门按公司及部门的培训计划,用应知与应会的考核方式,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复查。